再逛书店
晚饭后,在女儿的提议下,上新华书店逛了逛。 每次逛书店都不会空手而归,总会搬回一堆杂七杂八的书。今天也不例外,女儿买了中英文版的《史蒂夫·霍金》、《温斯顿·丘吉尔》以及几本课文参考书,我顺手买了一本《金戈铁马·辛弃疾》,又一次满载而归。 也许是本职工作的原因,多年以来,对书店一直有一种亲近的感觉。以前星期天,最大的爱好就是进书店,手里捧本书,肩倚着书柜,不知不觉地一呆就是大半天,一本10万字的小说很快就解决战斗,有时来不及看完,下次进时继续看,权当看电视连续剧。当然偶尔遇到自己特别钟爱的书,包括一些日常需要用的工具书,也会咬咬牙买下来。几年下来,城里新华书店里的几名服务员全部混熟了,可能是对军人的同情和关爱,还经常为我倒点水喝喝。后来,营院周围开了几家出租书屋,虽然大多是盗版,错漏处也多,但是新书来得快,而且品种繁多,生意络绎不绝,自然成了我经常光顾的好地方。一本书每天一毛钱租金,有时为了节省一毛钱,连续挑灯夜战。那是我平生看书最多的一段岁月,像一些古今中外名著,以及金庸、梁羽生、古龙的武侠小说,琼瑶、亦舒的言情小说,统统照单全收。 一晃许多年过去了,我还始终保持着节假日逛书店的习惯。可是此一时彼一时,现在与以往相比,进书城远非当年的意义。过去,因为工资少,进书店主要是为了看书;如今生活条件好了,到新华书店主要是为了淘书。一个“进”字也改成“逛”字了,就像女同志逛街、逛商场一样,不大包小包拎回去,肯定不爽。当时家里装修时,专门设了一个书房,靠墙一排全部书柜,书柜里几乎摆满了各种各类的书籍。今天整理书柜时,一不小心居然发现有好多书买了好久,但未看过或未看完,还有几本甚至未曾折封。 如今社会上有一种奇怪的现象,不论是领佳节又重阳导干部,还是商界巨子,富丽的办公室里总会排放着一大堆书籍,而且大多是成套的豪华精装本,他们是否翻阅、是否有用,不得而知。只有一点是肯定的,为了贴面摆显。细细想来,这是对人类精神食粮的一种亵渎和糟蹋。 买书,是为了方便看书,如果成为一种看书惰性的借口话,可能走进了一种误区。你拥有书,不等于拥有知识。它是阅读版,不是收藏品;光买不看,束之高阁,无疑是一堆废纸,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。它永远不需要寂寞,需要经常有人亲近。只有阅读它,才能成为朋友,转化为你的见识和能力……